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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山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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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惠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时,7月18日召开了区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听取了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部分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区审计局《关于惠山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5.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5.47亿元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4.08亿元,增长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50.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3.86亿元的93.8%,比上年同期增长19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2.05亿元(含上级补助支出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8.77亿元(不含上级补助支出)的104.2%,比上年决算增长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0.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4.83亿元的110.1%,比上年决算增长24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区公共财政本年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21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审计部门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发展主线,突出对政府投资项目、民生保障工程、部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镇(街道)财政及村级经济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审计监督,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区级决算的审查工作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不尽科学合理,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收入未及时足额解缴国库;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财经工委认为,2017年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财行政、以政制财”,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2017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对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也是切实可行的。为此,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同意《关于惠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惠山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建议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财税征管,促进收入提质增效。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逐步实行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操作规程要求,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方式公开到位。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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