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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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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20日上午,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智杰,副主任方瑛、陈金良、秦志宏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燕、区监察委员会、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农机局、审计局和公安分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和区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部分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区发改局、水利农机局、公安分局关于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两位成员围绕残疾人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及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讲解。 会议认为,2015年以来,惠山区政府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效率观念和绩效意识,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提升政府预算管理水平,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目标,会议建议:一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通过加强对区镇两级领导干部《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各级各部门资金使用效率意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由区级各部门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进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全面覆盖,实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评价有应用”。三要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逐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并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依据,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促使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改进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 (文:蔡燕 图: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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