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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评议动员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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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智杰就开展专项评议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文彬汇报了近年来惠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配合此次评议工作作了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智杰、副主任方瑛、陈金良、秦志宏和评议工作组其他成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文彬,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分局、区农林局负责人,各镇人大、政府和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评议活动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要求,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民主形式。为保证评议工作依法有序展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了《惠山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办法》,并结合惠山区实际,定于5月至8月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会上,顾智杰主任强调,评议活动能否成功,能否避免“走过场”,能否收到实际效果,关键是评议和被评议双方能否从思想上、行动上认真对待这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步骤将工作推进到位,确保工作评议有序、高效开展;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评议工作,坚持深入实际、坚持依法评议、坚持实事求,做到人大代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坚持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正确对待人大代表的意见,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要抓好评议工作的舆论宣传,在评议过程中以各种形式,做好评议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通过各方努力,确保本次评议工作顺利开展,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上,还邀请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进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知识培训。 (文:虞紫莹 图: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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